讓紀元再現中國元素


文章出自:中華遺產 2009年第05期 作者: 周到 

標簽: 文化符號   

我國的傳統(tǒng)紀年,源遠流長。除大家普遍熟知的干支紀年法之外,中國歷史上曾存在過若干種紀年方法,主要有元首名號紀年法、謚號與元首在位期間改元相結合的紀年法、年號紀年法、國號紀年法、政體紀年法和用傳說或歷史人物紀年法等等。其中,用謚號、廟號、年號等紀年的方法均首創(chuàng)于中國。據歷史學家們研究發(fā)現,在漢武帝以前,中國主要采用包括謚號紀年法在內的元首名號紀年法,歷時一千四百年以上;其后,我國則主要采用年號紀年法,歷時兩千多年。由此可知,年號紀年法和謚號紀年法是中國元素含量最高的紀年方法。

但是,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后,中國決定采用公元紀年法。這種紀年法為大多數國家所采用,以傳說中耶穌基督的生年為公歷元年的依據。然而,隨著時間的推移,公元紀年法在實際使用中的弊端逐漸凸顯了出來,給人們在處理某些事務時造成了不便。譬如,人們在口語、一些書面語言甚至公開出版物中,總會見到把2007年簡稱為07年這種省略紀年前兩位數的現象。如果這種現象沒有得到規(guī)范,勢必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糾紛,也會給后世在年代考證方面帶來諸多困難。因為,公元紀念法采用的是逐年累進的方法,這樣每隔100年,就會出現簡稱相同的年份。

責任編輯 / 楊飛龍  圖片編輯 / 余榮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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