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沙:寧為焦土,不落敵手
文章出自:中華遺產(chǎn) 2011年第06期 作者: 韓文寧
1938年11月20日,長沙侯家塘的山坡上,正在執(zhí)行一次特殊的槍決儀式。之所以特殊,是因?yàn)楸粯寷Q的三個(gè)人,不是普通的罪犯。
這三人分別是長沙警備司令酆悌、長沙警備二團(tuán)團(tuán)長徐昆和湖南省會(huì)警察局長文重孚。他們究竟犯了怎樣不可饒恕的罪過,竟落得如此下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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